关于大学生的住宿费可不可以退这个问题,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文件中的第二条,给出了明确指示: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所以,各位高校学子的住宿费,是可以退的哦!
截至4月19日,四川、河北、甘肃、重庆、洛阳、广东、北京、天津和海南多地明确,将向学生退还部分住宿费。经梳理,出台相关政策的地方如下:
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官网4月17日发布通知,将严格落实教育部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住宿时间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多余部分退还学生。(上述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间)
甘肃
甘肃省教育厅4月17日回应网友提问称,会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开学时间、放假时间明确后,若在校时间未缩短,将按原标准向寄宿学生收取住宿费;若在校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协调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退费政策。”
四川
四川省教育厅4月17日下发通知,其中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
广东
关于“由于疫情造成现在学校无法正常开学上课,与此同时校方所提供的校车接送和食宿费也没有正常提供,关于此类费用,是否可以给予一个解决方案!万分感谢!”东莞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回应:延迟开学学费和住宿费不减,但是民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可根据实际天数退回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均按学期收费,因此,在延迟开学情况下,其学费和住宿费是不会减少收费的。但是,民办学校的伙食费、校车费等属于服务性收费,可以根据实际天数退回学生家长。
北京
根据已经公布的有《北京市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其中第四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学校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并按照学生实际住宿时间和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住宿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天津
天津市也有详细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其中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按学年或学期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期)收取。民办学校学生退(转)学,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学费及住宿费。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未开学时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全部费用;第一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核退半年费用;第二学期开学后提出退(转)学申请的,不退费用。
海南
海口市教育局回复称,针对中小学延迟开学的情况,海南省教育厅正在拟定我省学校补课的有关意见,确保课时足够。至于餐费、住宿费应据实收取,学期末统一结算,请家长保留好收据。
重庆
4月16日,重庆教育委员会在回应前述重庆籍大学生留言时称,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分、学校教育培养成本、宿舍成本、住宿时间等因素,积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收费政策。
广西
目前,截至2020年4月21日,广西教育厅尚未出台高校学生住宿费用退还的相关处理办法,但据教育部要求和各地响应的处理措施来看,应该跟四川处理方法接近,有可能是: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更多准确的消息,各位同学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Yep桂林”,我们将在第一时间推送有关广西高校学生费用退还的最新通知。
其他考试退费,全国也有相关统一规定:
除上述退还学生住宿费用以外,目前,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3月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已取消。已报名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进行全额退费处理。同样,因疫情原因,2020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已取消。已报名考生缴纳的考试费将进行全额退费处理。